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自治区级机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地州市级以下机构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受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1.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任职期间,一线业务工作时间年平均不少于40周。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较复杂的疑难问题,是本专业的学术骨干,根据专业不同提供主刀手术记录、危重疑难病例记录、处方点评、医技诊断报告、护理记录、规章制度、调查报告、应急预案等。

2.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举行专业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不少3次,或进行本专业授课10次,具有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历。

3.积极开展本专业科研创新,推广新技术和新业务。地州市级以上机构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一项科技创新项目、适宜技术推广等,或取得相关发明专利、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奖等(不限级别,排名限前3名)。


1.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不断学习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

2.地州市级以上机构人员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代表作1篇(第一作者)。县级机构人员提供本专业典型病案分析或专题报告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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