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坚决与“三股势力”“两面人”划清界限,斗争到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渗透。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近5年医德医风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并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临床能力评价必须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参评。

三、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民语言申报人员(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

四、临床医师专业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基层服务经历累计满1年;临床医师专业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基层服务经历累计满6个月。

基层服务包括:参加万名医师对口支援服务;参加“访惠聚”驻村管寺、深度扶贫工作等;派驻到县级以下医联体机构工作;派驻到自治区保健委员会指定的医疗保障点、自治区纪委监委系统工作站等开展医疗服务。参加其他指令性保健服务、医疗保障、义诊、巡回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疫情防控,在基层医院进行短期帮扶等,累积30次等同基层服务1年。

五、临床医师专业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进修累计满6个月;临床医师专业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进修累计满3个月。进修机构须为疆外三级甲等医院,单次进修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1-3项为必备,4-7项任选一项)

1.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任职期间一线业务工作时间年平均不少于40周。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根据专业不同提供主刀手术记录、危重疑难病例记录、处方点评、医技诊断报告、护理记录、规章制度、调查报告、应急预案等3份。

2.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能力。任职期内进行本专业专题讲座或报告不至少10次,有带教2名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经历。

3.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问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主持校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或院级本专业科研课题2项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2项(排名限前3),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厅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限前5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6.在任职期间有本专业发明专利(限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限前2名)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7.任职期内获得厅局级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限前5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1项为必备,2-3项任选1项)。

1.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求字数不低于1500字。

2.任职期内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籍1部(副主编以上,全书字数不低于10万字)。

3.任职期内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医学类专业教材1部(编委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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