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自治区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2.指导和组织完成2个以上国家级或5个以上自治区级科研项目(课题)的主要管理工作,并完成成果登记和奖励申报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满5年。

3.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2年,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满5年。


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分类条件中的两项(其中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类三项):

1.基础研究类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自治区(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

(2)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3篇以上;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

(3)作为主要贡献者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以上。

(4)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且至少有1项专利转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类(第5、6项条件至多选择1项)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自治区(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

(2)作为主要贡献者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3篇以上。

(3)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且至少有1项专利转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自治区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每年为基层一线指导并解决实际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2项以上,累计技术服务天数不少于60天;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账20万元以上。

(6)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科技转化成果经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登记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后,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产生利润100万元;或完成经自治区行业或基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解决研究领域的重大技术关键问题1项以上;选育或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1项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类(第3、4项条件至多选择1项)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自治区(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

(2)作为主要贡献者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3篇以上。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开展科技咨询、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等工作,形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政策)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地厅级以上单位采纳1篇以上;或完成制定科技管理制度(计划、规划)1项,被地厅级以上管理部门采纳且在某一行业(领域)范围内颁布实施。

(4)作为科技项目的主要管理服务人员,服务项目团队完成科技项目的申请、实施、验收,其中立项的国家级项目6项以上或自治区级项目12项以上;或开展并成功完成成果登记、奖励申报、品种审定、专利申报、标准制订、修订和新品种权申请12项以上,科技服务满意度高。



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

2.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能够提出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

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人员,作为技术骨干能够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成果、技术推广成效等;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能够取得国家实用新型或国家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自治区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人员,在科技咨询和战略政策研究方面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咨询报告。

3.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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