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中3条:
1.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技术管理等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2.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科技管理等技术工作。
3.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
4.主持2项以上建设科研项目研究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及推广应用。
5.主持完成5项以上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起草,经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并颁布实施。
6.取得工程类相关一级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8年。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2年。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符合下列条件中3条:
1.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科技管理等技术工作且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
2.主持或完成1项以上自治区、地、州、市级科研课题,成果通过评审并取得实效。
3.主持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自治区、地、州、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质工程奖、专业科技奖、优秀成果奖、QC成果一等奖等荣誉且为主要获奖者。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2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设计图集、自治区标准设计图集、国家级工法、自治区级工法、全国统一定额、地方定额或导则的编写,其相关成果已颁布实施。
5.参与2项以上自治区级科技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或5项以上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其成果取得实效。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2项以上建设工程领域专利或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已推广应用,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7.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5项以上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促进或推动本地区建设行业经济发展。
8.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9.主持1项以自治区级科技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或3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其成果取得实效。
10.主持或完成3项以上建设工程领域的绿色建筑、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等项目,其成果取得实效。
1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12.作为第一作者,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13.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3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