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统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制订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统计调查方案并发布实施。

2.主持或者作为骨干,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县以上的统计工作或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大中型企业)开展的各项大型国情国力统计普查、抽样调查等工作,出色完成工作。

3.独立承担过统计制度的设计、统计数据的采集、加工整理、统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4.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中系统讲授过1门统计专业课程(要求有备课笔记或课件,授课在30课时以上)。

5.县级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承担过综合统计历史资料或专题统计资料整理、编辑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满1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职称满10年。

具有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可依据上述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


取得统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制订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统计调查方案并发布实施。

2.主持或者作为骨干,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县以上的统计工作或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大中型企业)开展的各项大型国情国力统计普查、抽样调查等工作,出色完成工作。

3.独立承担过统计制度的设计、统计数据的采集、加工整理、统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4.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中系统讲授过1门统计专业课程(要求有备课笔记或课件,授课在30课时以上)。

5.县级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承担过综合统计历史资料或专题统计资料整理、编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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