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掌握本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方法,具备独立备课、授课的能力。
2.能够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承担过常规班次的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小组讨论、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具备熟练使用现代教学设备的能力,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年均完成100个标准课时,兼职教师年均完成80个标准课时,教学效果良好。
3.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按时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须是调研报告或教学体会文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讲师满4年。
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讲师满5年。
4.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且聘任助理讲师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