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及以上,承担过预备技师(技师)的培养指导工作。
2.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或从事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
3.熟练担任生产实习、工艺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
4.具有较强的教学质量分析和培养指导一、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能力。
5.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6.能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7.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期满1年期并考核合格。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并受聘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满5年。
4.具备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2年,并受聘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满5年。
5.获得高级技师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专职教师年平均课堂工作量不少于288课时,兼任校级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职教师的1/4,每年听课不少于16节;其他人员不少于专职教师的1/3,每年听课不少于16节。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6项(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技工院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项):
1.主持完成实训设备的安装、调试或维修、保养等工作。
2.积极参与自治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主持地、市(厅)级及以上课题研究3项并结题。
3.参与地州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得表彰(团体项目本人排名限前3名)。
4.参与地州市级及以上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比赛之一,并获得表彰。
5.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在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异,获国家级奖励1项,或获自治区级奖励1项(前6名),或获得地州市(厅)级及以上奖励2项(前3名)。
6.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及以上,或主持过企业研究课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7.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教育教学、科研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获得市级教育教学、科研二等奖2次。
8.从事生产实习教学研究或技术革新,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低于2000字,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不低于1500字)和能撰写有一定质量的教学理论总结,主持编写质量较高的生产实习课教材(正在校内使用)或取得了某一技术革新成就(须有地州级及以上技术鉴定证书)。
9.积极在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技工院校进行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