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5年及以上(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独立承担过预备技师及以上毕业课题指导工作,熟练担任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班生产实习、工艺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2.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1年,或从事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

3.主持完成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班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主持完成专业实训室建设;独立承担组织校级、地州级职业技能大赛。

4.具有较强的教学质量分析和培养指导高级、一、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能力。

5.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5年内在本专业对口企业岗位锻炼累计不少于一年,并完成专业岗位技能调研报告3篇。

6.善于将思想政治教育渗透于教学之中,主动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育人成绩显著。

7.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出站,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并受聘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满5年。


专职教师年平均课堂工作量不少于300课时,兼任校级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职教师的1/4,每年听课不少于16节;其他人员不少于专职教师的1/3,每年听课不少于16节。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7项(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技工院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6项):

1.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质量高,能起到专业带头人的作用。

2.培训技师的工作成绩突出,独立承担过技师及以上层次毕业设计或鉴定指导工作;或负责组织适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专业开发和课程建设,并得到推广使用,或自治区级示范专业主要负责人或精品课程负责人。

3.主持承担自治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1项并结题,或参与企业新产品研发2项及以上,或申请专利1项。

4.本人或培养、指导的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异,获国家级奖励1项(前6名),或获省部级奖励1项(前3名),或获得地州市级及以上奖励2项(第1名)。

5.带领培养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4期及以上,或主持过企业攻关难题,为企业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管理问题,获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附相关鉴定证明材料)。

6.参与自治区级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比赛之一,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表彰,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7.主持或为主承担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或主持自治区级及以上实训基地建设。

8.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自治区级教育教学、科研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获得地州市级教育教学、科研一等奖2项。

9.在公开出版的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主持编写质量较高的生产实习课教材或一体化教材(已投入使用),编写实训项目指导书或取得了某一技术革新成就(须有地州市级及以上技术鉴定证书);或至少参编2部自治区级及以上统编教材(每部本人撰写内容占1/3及以上篇幅或字数在5万字及以上)。

10.积极在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技工院校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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